机构设置
(六)地籍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17-09-25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负责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负责土地、矿产资源信息库的建设;制定全市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专项调查和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籍成果检查验收;负责组织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承办由市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的土地登记工作;指导各县(市)地籍管理工作;规范、监管土地调查、登记中介组织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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