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地籍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16-12-01 信息来源:
负责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负责土地、矿产资源信息库的建设;制定全市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专项调查和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籍成果检查验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承办土地证书的登记发证;负责承办中、省直单位和部队所属农、林、牧、渔、苇场土地划界、落界、登记、年检和与相邻单位、个人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处;指导各市、县土地划界工作。
联系电话:6277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