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赵)
发布日期: 2018-06-26 信息来源:
编号:2018-111
依据赵丽娟(23108419741018004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房屋产权注销申请和牡丹江政府征收决定,作废《牡丹江市房屋所有权证》黑牡房权证阳明区字第41989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黑牡房权证阳明区字第419899号 |
赵丽娟 |
房屋所有权 | 阳明区 | 遗失注销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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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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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牡丹江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