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

牡丹江市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4-27  信息来源:

牡丹江市土地例行督察

问题整改专项整治方案

 

机关有关科(室)、各县(市)国土局:

根据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国土系统机关作风。特制定牡丹江市土地例行督察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围绕省厅、市委机关作风整顿要求,以督察问题整改难点热点为牵引,开展专项整治,落实督察问题整改,提升国土系统机关干部作风,提升进行土地管理和利用的能力。

二、重点工作

依据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下发的问题清单,对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存在的331个问题,落实整改并按督察局要求进行举证。落实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动,整改一项报备一项,督察局审核通过后逐一销号。开展2017年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地区,严肃追责,营造依法依规管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及整改阶段。(3月底前)

1.各地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填报《例行督察问题整改进展明细表》。

2.市局各业务科室整改自身问题的同时,负责指导各县市按照要求,对督察局下发的疑似问题进行整改。

3.按照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通知,上报自查明细及自查报告。

(二)市级评查阶段。( 41日至48日)

1.市例行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纠偏。

2.按照督察局要求,对县(市、区)有关问题整改举证情况进行收集、汇总,报省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待查。

3.综合各地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自查情况,进行市级评查。

(三)反馈举证阶段。(49日至430日)

1.各级国土部门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深入整改。

2.对已完成整改并且上报举证材料的,根据省厅或督察局的问题反馈,及时进行完善整改。

3.对问题整改举证通过审核的,及时进行销号。

4.市局组织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参加省级评查准备。

(四)整改提高阶段。(49日以后)

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方面:各县市及有关科室重点对正在整改的督察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指定工作部门,确定专人督促整改。对完成整改的防止问题反弹,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正在整改的加大力度,推进整改。问题涉及土地利用和管理各环节的,应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要件,完善工作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面:各地要对自查及市级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优化执法工作流程,强化执法监察活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公开公示,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等,着重在制度机制方面加以不断完善。

三、市级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付  

  员:郭        牛彦斌  王恩东

     高大力      程美才  梁祎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土地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各级政府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监督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国土等工作部门,应从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做好督察问题整改举证工作。通过对地方政府加强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及土地执法工作的梳理,从而有力维护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提升国土资源的服务保障能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县(市)政府国土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督促指导下级政府及国土部门认真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整改,并按要求进行举证。

(三)实事求是,严谨细致。自查及初核等工作是做好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的重要前提,涉及数据量大、部门广、人员多,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并保证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全面,保证工作质量和整体进度,力争做到实事求是、严谨细致。

(四)克难攻坚,持续完成整改。对于因工作情况特殊,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各级部门应制定计划,作出说明,充分发挥调动各自的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任务的完成。

 

附件:例行督察问题整改进展明细表

 

 

 

365体育在线台湾网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 

201845 

 

 
主办单位:牡丹江国土资源局  管理入口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453-6277138  邮箱:mdjgtzyj@126.com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136-B  邮编:157099
黑ICP备12002112号  网站标识码:2310000030  黑公网安备 231005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