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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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2016年8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牡丹江市委牡发【2016】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办发【2016】20号文件《牡丹江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市国土资源局迅速启动、制定规划和措施,切实抓好全市国土系统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以期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服务水平,助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将我局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局动员,提高认识,全方位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我们立即行动。把“优化发展环境整治”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活动事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刚亲自主持。会上,传达了中共牡丹江市委牡发【2016】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决定成立市国土局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刚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常务局长王勇担任,成员由其他副处级干部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立军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科、调控科、纪检监察室、规划、耕保等21个科室负责人担任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综合,沟通、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并设立综合报道、投诉受理、整治推进、专项查办等4个工作组,对应市委环境办各组顺势开展工作。会后立即以牡国土资党发【2016】13号、14号、15号文件正式下发了《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关于成立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局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为大力开展优化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召开全局大会进行思想动员。5月27日召开了全局大会:①会议传达了中共牡丹江市委牡发【2016】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②宣布了牡国土资党发【2016】13号、14号、15号文件关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关于成立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局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的通知》;③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刚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进行了思想发动。重点强调开展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确保全市国土系统政令畅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部署落地生根。二要坚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要求,准确把握优化环境整治工作主线。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四要坚持从严从实,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五要坚持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三是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系统优化发展环境整治现场进行再动员、再部署。6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李雷副厅长带队来到了365体育在线台湾网进行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宣讲部署。全市国土系统260余人在主会场与分会场参加了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宣讲部署现场和视频会议。会上,李雷厅长代表省厅重点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①要深刻认识优化发展环境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②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要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要注重大力加强诚信建设;要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③要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毫不动摇地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推进优化环境工作。重点解决“慢、繁、浅、冷”等突出问题,快速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能力素质、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责任制度。④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优化环境各项工作贯彻到底、落实到位。要强化层级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强化舆论宣传。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国土发展环境整治初显成效
一是突出抓好服务环境整治,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清理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规范了一批过时失效的政策、文件,砍掉废止了一批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全面公开窗口全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一些便民利企、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制度机制。我局对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现行有效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有4件,经过清理,保留2件,修改1件,废止1件;我局印发规范性文件29件,通过清理保留下来继续有效的11件,废止3件,失效15件,切实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实行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结。我局对涉及企业的9项审批、审核、确认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将涉及的10个科室的业务及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和部署,用地预审、土地登记、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入驻市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用地用矿单位从申请开始、办理审批手续、交纳各种费用至到办理证书,都能在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结。楼房发证实现了“一日审批”大提速。我们将四个分局办证窗口集中在一楼办证大厅,分局长领班,对前来办证的群众,对要件符合的,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审批,即时发证。对要件不符合受理的用户,我们采取“一次性告知制度”。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科受理并办结各类型土地登记399件,做到企业和群众零投诉。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中,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帮助用地单位查找有关历史资料,深入现场免费为其做地籍调查,目前,以为10多个用地单位因历史原因或其他情况用地手续不健全的,办理了土地登记,受到企业的好评。
二是突出抓好审批环境整治,解决行政审批效率不高问题。重点精简了一批审批事项、减少了一批审批环节、砍掉了一批收费项目,简化了工作流程,方便了群众、企业办事;切实营造公开透明的审批环境。我局建立了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告知等制度。对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原有的97项行政权利进行清理后,经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进行整合规范,重新审定保留行政权力83项;原有收费项目12项,保留的收费项目仅有7项;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了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对农转用土地征收材料减少和优化,城市批次呈报材料由原来11项减为4项,单独选址项目呈报材料由14项减为7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介服务进行了再次清理,保留行政审批需中介服务前置要件的3项,取消2项。我局没有任何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
三是突出抓好法治环境整治,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围绕法治思维不强、执法工作随意化等问题,重点规范了一批执法制度,突出抓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两随机、一公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作为牡丹江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成员,今年上半年与市城市执法局综合执法,共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13宗,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将违法行为扼杀在初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清理积压案件,切实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1-7月份,全市开展动态巡查48次。通过各类渠道发现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7起,及时制止违法行为7起,发现率、制止率、立案率、结案率均超过95%。
四是突出抓好重点人员整治,解决干部难贪腐问题。我局将征地拆迁、项目审批等权利运行中有审批权、执法权和话语权的岗位,作为发展环境“关键岗位”,把直接为群众、企业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分局、所长作为发展环境“关键人”,突出抓好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为此,我局制定出台了《牡丹江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牡丹江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了行政效能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项目管理权和执法权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的违法违纪问题。
五是突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经过认真梳理,我们归纳整理出在矿业权管理上存在等靠上级明确文件指示;对我市重点矿种开发利用缺乏足够研究;土地储备转型适应能力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不到位;哈达物流园区项目失地农民入养老保险群众上访;万达广场征收共民村袁文满上访;部门职能发挥不够,沟通协作指导不到位;局内业务科室之间协调不够,内部流转落实不力,影响审批进程8个具有代表性的具体问题。针对这8个问题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制定了有效可行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现8个问题全部在整改进行中,预计有7项年底前完成整改,1项根据省厅工作安排,计划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整改。(见附表)
六是认真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市委环境办《关于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进行联合督查的通知》(牡委环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过梳理,我局由行政审批大厅、分局、站(所)负责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共有7项,其中,属于权力清单范围的公共服务流程4项,分别是变更建设用地用途审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权限内土地登记、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以上4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在权力清单中予以公示,权限内土地登记由于需要开展前期权属调查,因此,办理时限缩短到10个工作日;其它3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另有3项公共服务事项属于为已公示权力事项提供技术支持的中间环节工作,分别是土地登记测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测绘和建设项目用地测绘(征地、供地)。以上3项公共服务事项我局已制定了明确的办事流程了办事指南,同时,办理时限视项目地块的大小也限定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我局会利用休息日加班,力争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工作,为项目用地单位提供便利条件。
七是突出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自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收到是环境办反馈问题6件(牡丹江市发展环境整治投诉事项督办个人投诉1件,企业投诉5件)。局党组给予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指派市局环境办牵头,落实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㈠、受理个人投诉1件:对市民刘福利投诉土地级别认定错误,致使其多交费问题。我局东安分局经调查核实后,迅速纠正错误,将多交的费用调整延长土地对应使用年期。投诉人非常满意。
㈡、企业涉环问题整改任务及座谈汇总表5件:
⑴、北方水泥提出“企业接手和购买矿山多,但办证很困难,手续繁杂”的问题(企业涉环问题整改任务汇总表第19项)
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属地下资源,要通过一定的勘查手段、方法进行勘探后才可转采矿权,存在一定周期。探矿权国家、省2级审批,采矿权国家、省、市、县4及审批,但有严格界限。北方水泥所购买矿山除宁安泉眼沟大理岩矿属市级发证权限(市局已发证),其余2家属省级发证,我局一直指派专人陪同企业到省厅办理相关手续,现正在办理中。手续繁杂主要是涉及法律法规多、部门多,开采矿山不可避免破坏植被、土地、环境,要到土地、环保、林业、水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土地使用、林地补偿、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工商核准都是发证前置条件。经与企业沟通了解,企业主要反映是相关法律、程序能否合并、简化,国家针对矿产资源开发所涉及部门有统一规范。
⑵、中石化牡丹江分公司提出“企业高速公路上的8个加油站,由于土地、规划不认可,成品油批准证书一直办不下来,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的问题(企业涉环问题整改任务汇总表第20项)
落实情况:经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石油分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取得的我市八个加油站经营权,八个加油站分别为:磨刀石第一加油站、磨刀石第二加油站、小莫第一加油站、小莫第二加油站、柴河第一加油站、柴河第二加油站、穆棱兴源加油站和宁安渤海加油站(其中,市属6个,外县市属2个)。中石化加油站用地属租用高路局的公路服务区的土地,之前我局已为高路局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不存在土地不认可问题。中石化提出办理成品油预售需国土部门加盖公章。,中石化从未向我局有关主管科室提出过。接到市委环境办涉环问题整改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解决企业的难题,6月28日迅速与中石化联系,29日上午见面对接,下午提交局长办公建设用地会审会,给予特事特办,会后立即为企业进行土地确认证明,现已办理完成6个。经查,上述八个加油站中,小莫第一加油站和宁安渤海加油站,我局和宁安局进行仔细查找但没有查到用地相关审批手续,还有两个加油站的手续未能办理,我局立即将此情况也反馈给中石化,由于中石化在办理此事过程中中间换了经办人一时说不清楚,也待找到有关手续后再来我局办理。对我们工作及服务表示满意。
⑶、华誉食品提出“该企业反映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八达村,目前厂房土地性质无法变更,企业无法投入发展,江南园区不具备供气和污水处理条件,企业无法发展”的问题(企业涉环问题整改任务汇总表第59项)
落实情况:接到市委环境办整改任务后,我局迅速落实。2016年7月6日派乡镇国土管理二所所长于晓峰同志亲自与牡丹江市华誉食品有限公司张利取得联系,并明确告知该企业若取得市规划局规划审批相关手续,即可向我局提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取得用地手续有两种方式:一是可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征用集体土地并支付土地相关补偿后,征为国用土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只有该企业向我局提供市规划局的规划审批手续并提出用地申请,我局才能为其履行相关用地的手续。经查,牡丹江市华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在牡市爱民区八达村租用集体建设用地10400平方米施工建厂,其中建有生产车间、办公室及配套设施共计4100平方米.该企业建成后2010年来过我单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我单位也告知用地单位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等办证要件,但该企业至今未能给我单位提供办理土地证所需的要件。
⑷、因胡商国际项目的关系,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性质已经由工业用地变成了商业用地,直接影响是不能抵押贷款、不能新建项目、不能扩建(企业审批环境座谈会相关问题分解表----审批问题第7项)
落实情况:我局指派土地利用科负责人第一时间迅速与林海石油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当面了解情况。经查,林海石油公司提出“其位于西十一条路规划胡商物流园区的厂房,在办理抵押时房产部门提出土地已经变性,安排给胡商集团商业用地”。经我局对照控详规划和土地批准相关文件查实,该区域的确已被规划部门规划为胡商物流园项目,但林海石油公司厂房因未完成动迁,国土局并没有办理挂牌出让手续,目前仍是林海石油公司自有土地。按照胡商项目的运作体制,应由城投公司负责项目范围用地的动迁工作。当面将情况解释后,企业没有了异议。
⑸、企业因土地证、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导致融资难。(企业审批环境座谈会相关问题分解表---企业困难第8项)
落实情况:我局责成海南所立即办理,该所接到市局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和原黑龙江威虎山风机制造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西安区海南乡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了解和并进行了沟通。经查,原黑龙江威虎山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于2013年进驻西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租赁用地10000平方米,因诸多原因,现租赁用地为6000平方米。因租赁用地发生改变,以前申报的各项手续均已作废。经我所工作人员调解牡丹江威虎山生物质锅炉有限公司和西安区海南乡人民政府已达成共识和谅解。并且原黑龙江威虎山风机制造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牡丹江威虎山生物质锅炉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将相关办理手续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申请。该公司的相关申请已于2016年6月1日经牡丹江市规划主任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相关程序正常办理中。该公司正在办理规划手续中。待该企业向我局提交规划批准手续和用地申请后,我局按照规定立即办理用地手续。
三、坚持不懈,深层次整治,力求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进一步树立服务人民、服务企业的意识。我们要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健全服务机制、完善监管程序等措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服务人民、服务企业的意识,号召大家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搞好服务,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要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那些可批可不批的审批事项,要坚决削减;对必须审批和管理的事项,要通过立法明确职权边界,明确行政审批的程序和条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廉洁、守信。推进行政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重点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理念。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办理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近期出台的关于对企业行政执法相关指示精神,严格查处违法案件,维持和谐稳定,加强法纪监管。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要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更要承担起帮扶企业、服务人民的责任。坚持规矩意识。用改革创新和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解决问题。围绕依法行政改善发展环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和要求,求新创新,坚决避免回到“人治”的老路上。
四是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群众、企业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查实必处,处则必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办件等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重要投诉件,要及时办理、结案、反馈,实行严格责任追究,有效化解矛盾;要加大对重要投诉件的复核力度,对涉嫌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整改不到位,进行二次督办或挂牌督办,不断提高投诉件的办理质量;加强舆论监督,对查实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做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震慑一面。
五是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防控。围绕“依法确权、简政放权、阳光权利、全程控权、规范用权”,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监控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突出解决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突出整治“关键人”和积弊陋习。要抓住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抓住窗口、审批、执法、服务等直接与市场经济主体打交道的重点部位,抓住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责任约束和廉政风险防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部门和人员给与通报批评,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相关部门查办。
六是规范管理,探索长效机制。在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工作流程以及规范和强化各类公开等方面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规则,看到整改的成效。坚持符合标准,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捷化,用专业化、规范化标准衡量本部门行政行为,找准制度、管理和工作程序上的漏洞,制定出符合标准的行为规范。建立完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机制,制定了局所属各科室工作流程,汇总形成了《365体育在线台湾网工作流程汇编》,装订成册,印发局机关科室,进一步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各位领导,自今年5月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委环境办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发展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全面深入地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宣传优化发展环境整治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市局电子大屏幕上循环播放;设置了监督平台,公开了投诉电话,拓宽了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制定出台了发展环境整治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和优化环境12条新举措;受理解决群众投诉1件,处理企业涉环问题5个。我局优化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在市委环境办简报、市政府政务信息登载,在牡丹江日报、牡丹江晨报刊登和牡丹江电视台播放。环境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着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不高、工作主动性不足、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我们将今后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行优化发展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把国家省新近出台的有关的供地优惠新政尽快落到实处,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