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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多规合一”背景下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发展
发布日期: 2018-08-02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风景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与游客需求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涉及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的各类规划间的不同要求如何协调?”7月31日,“多规合一”背景下的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业内专家和一线管理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给出了他们的思考。

  据国家林业局和草原局初步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地超过1万个,覆盖我国陆地面积的18%左右。我国现已建立起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功能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等。

  国家林草局保护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地存在家底不清的问题,有些在地理、管理上交叉重叠,有些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保护不完整,还存在功能定位不科学、不准确,目标政策、法律法规不一致等问题。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提出,应加强自然保护地的顶层设计,平衡好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解决规划和规则的交叉问题、管理和经营的分开问题,边界和产权的确定问题等。同时,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做好专项规划,科学确定规模,进一步加强用途管制。

  要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达成共识,把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作为奋斗目标。大家围绕在“多规合一”背景下,对世界自然遗产如何实现生态和经济的最大化展开热议。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认为,“多规合一”的核心和关键是空间的博弈,要用最少的土地高效地构建生态基础设施。虽然世界自然遗产地在确保整个土地上的自然和生态过程的战略点中,只占有很小一部分地理空间,但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各级和各种类型的自然遗产综合系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杨保军则认为,要突出风景名胜区在资源保护、风景旅游、文化弘扬和社区发展中的定位,制定差异化的空间管控政策;增设“风景名胜用地”,纳入“多规合一”空间体系整体保护;重新梳理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分区,以适应“多规合一”要求。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秘书长贾建中认为,“多规合一”背景下的风景名胜区,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个机构管到底;要坚持保护从严,不严格的规划要服从更严格的规划,低位规划要服从高位规划。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周建国认为,风景资源要加强分级管理和空间管控,为旅游审美和社区发展留有余地和弹性;要严格区分风景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属性,风景资源是旅游活动的凭借,不宜突破游客容量设置极限。

  据悉,针对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国家林草局开展了全国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全面系统排查和预防整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情况。国家林业与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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